2018年7月,《關于深化項目評審、人才評價、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》、《國務院關于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國發〔2018〕25號)相繼發布,要求進一步深化科技領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建立完善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,按照能放盡放的要求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人財物自主支配權。由此,科技體制新一輪改革開始,構建一個有利于自主創新的科技計劃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,優化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工作,成為青島市科技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。